油污泥的長期堆放會對周圍的土壤、空氣、水體都造成嚴重的污染,甚至危害到附近居民的身體健康。
被油污泥污染的土壤可能會出現營養(yǎng)不足的現象,并且油污泥會限制農作物生長,阻礙農作物種子發(fā)芽,甚至會直接導致農作物的枯萎。由于油污泥的粘度較高,它會吸附在土壤的礦物組織表面,終導致土壤的保水能力越來越差,并且油污泥中的大部分有害成分無法被自然降解,會長期存在于土壤中。
油污泥污染土壤后,其中的有機組分會逐漸遷移滲透到地下水中,隨著地下水的流動進而污染江河湖泊等其他水資源,并逐步累積。
如果附近的居民飲用了被污染的水質或食用了被污染的魚蝦,會對自身健康造成嚴重的影響。尤其是油污泥中的多環(huán)芳烴,一旦通過食物和飲用水進入人體,會引起腎臟和肝臟的病變,并誘導癌癥。
由于油污泥對環(huán)境和人體的潛在危害,早在1996年1月,國家在頒布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環(huán)境污防治法》和《國家清潔生產促進法》中就明確規(guī)定油污泥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。